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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选择实用新型**还是发明**?
当我们完成技术创新需要申请专利时,是选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好?还是选择申请发明专利更有利?不少朋友对这个问题感到困惑。
一、我们首先必须考虑的是法律的硬性规定: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的区别。
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仅限于产品的形状、构造或者其结合。
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、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。无确定形状的产品,例如气态、液态、粉末状、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,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保护对象。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、组织和相互关系。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,也可以是线路构造。
如果我们想要保护的技术方案,还包含产品的配方、方法,包括工业控制方法、工艺操作流程、计算机或自动化的控制方法,电子数据的处理方法等等,则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对象。此时我们只能选择申请发明专利而不能选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。
发明,是指对产品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。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,发明专利的保护对象包括产品和方法及其改进。发明专利的对象更宽泛。 需要强调的是,这是一条硬性的规定,申请人必须予以慎重考虑。如果将原本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对象的技术方案,采用实用新型专利加以保护,虽然在申请专利阶段可能会获得专利权证书(实用新型在申请阶段仅作形式审查,存在不当授权的可能性),但是在需要利用该实用新型专利维权或许可谈判时,必然会面临障碍(被控侵权人可以启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,利用这个漏洞反驳该专利),且无法补救。会导致功亏一篑的严重后果。
二、除了考虑上述法律的硬性规定因素以外,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还存在其他诸多区别。这些区别是专利申请人策略层面需要考虑和选择的问题。专利类型、保护期限、费用 、审查程序、获得授权、等待时间 、侵犯专利的后果。发明 20年 高实质审查 2-3年左右。
禁止他人制造、使用、销售、许诺销售、进口。如侵权应赔偿。 实用新型 10年 低形式审查 1年左右 禁止他人制造、使用、销售、许诺销售、进口。如侵权应赔偿。同等条件下赔偿额略低。
小提示:
(1)考虑该技术在业界迭代的速度,对于技术快速更新迭代的,则应尽可能考虑采用实用新型进行保护,例如电子产品、自动化相关技术。反之,可以采用发明专利保护。
(2)如果对申请专利的费用比较敏感,可以选择深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。
(3)对于前沿的重要技术突破,该领域技术迭代较慢的,可以选择深圳发明专利申请。
(4)对于重要的技术突破,可以选择同时发明和实用新型。